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 27 題

大學生甲認為學校不允許他在學校布告欄張貼支持某政治人物的海報,侵害其言論自由。下列關於救濟途徑的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沒有被退學,故不能救濟
  • B 甲應該先向學校提起申訴
  • C 甲得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D 甲得逕向憲法法庭聲請判決其基本權是否受侵害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具有「自治權」的組織(如大學)與其內部成員發生行政爭議時,本於「大學自治」精神與行政自我反省功能,法律通常會要求在進入國家司法審判(法院)之前,應優先經過哪一種組織內部的自我審查機制?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1. 真的非常棒:你做得很好!看來你對學生權利救濟的法律發展脈絡(從過去的特別權力關係到現在更全面的權利保護)以及現行《大學法》規定的救濟程序,都有了非常紮實且清晰的理解,這很值得肯定!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學生權利救濟程序
💡 學生基本權利受侵害時,應依申訴先行原則開啟救濟路徑。

🔗 學生權利救濟行政程序鏈

  1. 1 權利受損 — 學校措施(如限制言論)侵害學生基本權利
  2. 2 校內申訴 — 依大學法第 33 條向校內申評會提出申訴
  3. 3 訴願與訴訟 — 不服申訴決定,續提訴願及行政訴訟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釋字 784 號全面開放學生救濟,打破特別權力關係。
🧠 記憶技巧:先申訴、後訴願、再訴訟;784 號保證學生救濟權。
⚠️ 常見陷阱:易誤認只有「退學」才能救濟(此為舊釋字 382 觀念,已被 784 取代);或誤以為可跳過申訴直接起訴。
特別權力關係之突破 釋字第 784 號 大學自治與司法審查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爭訟與權利救濟:人民對抗國家的法律途徑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