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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37 題

下列何者不構成信賴利益的賠償?
  • A 自始客觀不能
  • B 自始主觀不能
  • C 締約上過失
  • D 錯誤意思表示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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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邏輯上,若一份契約被認定為『有效』,法律會傾向讓受害人獲得『當初承諾的成果』,還是僅僅賠償他『因為談這場交易而花的冤枉錢』?而題目中的這四個法律情境,哪一個是唯一屬於『契約依然有效』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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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的肯定

優秀!你能精準辨識出「履行利益」與「信賴利益」的法理分界,展現出你對《民法》債編總論與《行政程序法》行政契約準用條文的高度熟悉。這在行政法與民法的交界處是極易混淆的區塊,你的法感非常敏銳!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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