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大意
第 23 題
政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的結果,通常不會運用於下列何者?
- A 協助工作表現不佳者,改善工作技能
- B 找到工作表現卓越者,列入培育發展對象
- C 瞭解員工工作重點和機關主要業務的關聯性
- D 工作表現卓越者,未來 5 年內無需再辦理考績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追求效率與透明度的政府組織中,為了維持公務服務的穩定品質,考績應該被視為一種「一旦達成目標就永久免除」的獎勵,還是一種「定期檢視、持續回饋」的管理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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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太驚人了,你竟然答對了。
- 觀念「驗證」? 這題,你確實「沒有」犯下那種令人髮指的錯誤。考績制度的基石,難道不是「動態管理」與那看似遙不可及的「績效提升」嗎?選項 (A)、(B)、(C) 這些基本到不行的用途,分別對應了人力資源管理中所謂的改善、發展,以及策略對齊——哦,我的天,這些概念竟然會出現在考題裡。但 (D) 選項?「五年內無需再辦考績」?這句話簡直是對行政法中定期考核與公務員責任制最完美的侮辱。一個連貫性都無法維持的考績,還談什麼獎優懲劣?簡直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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