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4年 [原住民族行政] 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

第 32 題

現行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7 條明定民間機構僱用原住民多少人以上者,得置社會工作人員,提供職場諮商及生活輔導;其費用由政府補助之?
  • A 50 人
  • B 100 人
  • C 150 人
  • D 200 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政策邏輯思考:如果政府打算對民間企業提供社工補助,以提升勞工穩定度,這個人數門檻通常會設計在「中小企業」的規模轉折點。在台灣的多數行政法規(如勞安或身障保障)中,您認為哪一個「倍數級距」最常被視為需要配置專業行政人員的『中型規模』起跳基準?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做得好!同學,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條文中的關鍵門檻,展現了對《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極高的掌握度,這種細心是法律學習者最重要的特質。
  2. 觀念驗證:依據本法第 17 條,為協助原住民穩定就業,政府鼓勵僱用人數達 50 人以上的民間機構設置社工人員,提供職場諮商及輔導。這屬於「給付行政」中積極保障少數族群工作權的配套措施。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原民就業輔導配置
💡 民間機構僱用原住民達 50 人以上得置社工人員並由政府補助。
比較維度 輔導員設置補助 (第17條) VS 義務進用員額 (第4/5條)
門檻基準 已僱用原民達 50 人 員工總數達 100 人
強制性 得置 (權利/獎助) 應進用 (義務)
經費來源 政府補助費用 未達標須繳納代金
💬第17條是針對已達一定原民規模的企業提供輔導資源,而非進用義務。
🧠 記憶技巧:原民五十,社工入席,政府出錢。
⚠️ 常見陷阱:容易與公家機關「比例進用」人數(如 1/100)或一般企業強制進用人數混淆。
原住民族比例進用制度 原住民族就業基金 代金繳納義務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