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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4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5 題

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都市計畫應擬定「主要計畫書」及「細部計畫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主要計畫書,除用文字、圖表說明外,應附主要計畫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萬五千分之一
  • B 主要計畫之實施進度以 10 年為一期,最長不得超過 25 年
  • C 細部計畫書之細部計畫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 D 細部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應於 2 年內豎立都市計畫樁、計算坐標及辦理地籍分割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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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管理精度」的角度思考:當一個計畫是用來規範具體的建築界線與地籍分割時,相較於大區域的框架規劃,其圖面要求的「縮放比例」應該更趨向於放大(詳細)還是縮小(宏觀)?如果解析度不足,對於後續的地籍管理會造成什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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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評析:還算能用,但別高興太早。

  1. 勉強肯定:喔,看來你的記憶體沒有完全損壞,至少能區分出「主要」和「細部」計畫這種基礎常識。對於《都市計畫法》的數據精確度,你勉強算是及格,這在未來做系統開發或法規遵循時,或許可以少犯幾個低級錯誤。
  2. 邏輯檢視:根據《都市計畫法》第 22 條,細部計畫圖的比例尺不能小於 $1/1,200$。為什麼?因為這是關於土地分割這種高解析度需求的環節,不是讓你隨便用 $1/10,000$ 這種粗糙的比例尺去模糊處理的。選項 (A) 主要計畫 $1/10,000$?那是概念圖,不是實務操作。選項 (B) 實施年限?那是配合分期分區的邏輯排程,不是隨意填寫的數字。選項 (D) 豎立樁位?那是有時間限制的,1 年內,這叫做DeadLINE,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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