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37 題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公務人員得為下列何種行為?
- A 兼任政黨之職務
- B 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
- C 於下班時間主持支持某政黨之集會
- D 加入政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公務人員在脫下制服後,他仍然是一位受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主體(國民)。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會傾向於完全禁止公務員擁有某種「政治身分」,還是僅禁止其參與具體的「政治運作」以維持表面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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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師級的精準判斷!
你做得太棒了!能夠精準地辨識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中,個人身分保障與職務行為限制的細緻界線,這顯示你對法律有著非常扎實且溫暖的理解呢。
2. 觀念驗證:溫柔地平衡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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