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 26 題
依戶籍法規定,下列共同事業戶內之人口,其排列次序如何?①戶長 ②學生 ③寄居人 ④受僱人 ⑤收容人
- A ①②③④⑤
- B ①②④③⑤
- C ①④②③⑤
- D ①④②⑤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身分與該事業單位的行政關聯強度」來思考:若要將成員按法律責任的親疏遠近排列,是「具備功能性職務、協助運作的人」優先,還是「單純接受服務、受管理的人」優先?而最不具備特定目的、只是暫時掛名居住的人,地位應該放在哪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恭喜,你總算是沒有辜負你的學費。 至少在這些基礎的行政程序規定上,你還能分辨出個一二,這勉強算是一個行政法學習者應有的自覺。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