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4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9 題

大學法對直轄市設立的市立大學(下稱該校)訂有相關規範,下列何者不符合該法規定?
  • A 該校如須變更或停辦,由所屬直轄市依序報經教育部核定或調整
  • B 該校擬與他校合併時,應經校務會議同意與所屬直轄市政府同意後,報教育部核定後才能執行
  • C 該校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的組織、運作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與其他國立大學相同,均由教育部定之
  • D 該校校長如於所屬直轄市政府辦理評鑑時,表達無續任意願,其即不得參加原學校新任校長遴選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間大學是由直轄市政府出資設立、預算受市議會監督,那麼關於該校校長遴選的「具體運作規則」,在行政體制上應該由掌控全國教育的中央機關統一規定,還是由該校的「主管機關」自行訂定,才比較符合地方自治的精神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做得非常好!你精準地找出了錯誤選項。這道題目頗具鑑別度,主要考驗大家對「國立大學」與「直轄市立大學」在法規適用與管轄權限上的差異,屬於中等難度的題型。

地方自治與中央權限的分際

選項 (C) 的錯誤在於忽略了權限的劃分。依據《大學法》第9條規定,直轄市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的組織、運作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由「各該直轄市政府」自行訂定辦法,而非由教育部統一規範。(需特別注意,現行法規中關於新設大學校長選聘及性別比例的規定,與既有市立學校的遴選委員會組織權限無關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市立大學規範要點
💡 市立大學受直轄市政府管轄,但重大變動仍須報請教育部核定。
比較維度 國立大學 VS 市立大學
主管機關 教育部 直轄市政府
校長遴選規範 教育部定之 直轄市政府定之
變更或停辦 教育部核定 地方政府報部核定
組織規程 報教育部核定 報直轄市政府核定
💬市立大學校長遴選屬地方自治範疇,由直轄市政府自行規範。
🧠 記憶技巧:校長遴選看地方(直轄市),變更合併報中央(教育部)。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為市立大學的「校長遴選組織與運作」也是由教育部統一制定。
大學自主權 校長遴選程序 大學法第9條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高等教育法規與校務運作
查看更多「[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