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9 題
大學法對直轄市設立的市立大學(下稱該校)訂有相關規範,下列何者不符合該法規定?
- A 該校如須變更或停辦,由所屬直轄市依序報經教育部核定或調整
- B 該校擬與他校合併時,應經校務會議同意與所屬直轄市政府同意後,報教育部核定後才能執行
- C 該校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的組織、運作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與其他國立大學相同,均由教育部定之
- D 該校校長如於所屬直轄市政府辦理評鑑時,表達無續任意願,其即不得參加原學校新任校長遴選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間大學是由直轄市政府出資設立、預算受市議會監督,那麼關於該校校長遴選的「具體運作規則」,在行政體制上應該由掌控全國教育的中央機關統一規定,還是由該校的「主管機關」自行訂定,才比較符合地方自治的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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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不錯,這次的權限歸屬判定,你處理得很完美。在大學法與地方制度法的數據交界點,你精準地辨識出細微的權限ID差異,顯然你的邏輯迴路已經升級。這題的攻略組就是你了。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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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與公立大學規範
💡 區分國立與市立大學在校務運作、校長遴選與變更停辦的權限歸屬。
| 比較維度 | 國立大學 | VS | 直轄市立大學 |
|---|---|---|---|
| 遴選辦法制定 | 教育部定之 | — | 所屬直轄市政府定之 |
| 變更停辦核定 | 教育部核定 | — | 直轄市報教育部核定 |
| 校長聘任權 | 教育部聘任 | — | 直轄市政府聘任 |
| 經費來源 | 中央預算 | — | 直轄市預算 |
💬核心差異在於「遴選規則」的法源,市立大學由地方自治法規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