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 題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關於稅捐的徵收,下列何者沒有優先於抵押權?
  • A 綜合所得稅
  • B 土地增值稅
  • C 地價稅
  • D 房屋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某項稅金是針對「不動產本身存在或價值變動」而課徵,與針對「個人整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而課徵,兩者在參與分配該不動產變賣所得時,法律為了公平性與行政便利,哪一類較有理由被賦予凌駕於銀行抵押權之上的地位?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精準掌握「稅捐優先受償權」

  1. 專業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稅捐稽徵法》第 6 條的關鍵例外規定,你能從眾多稅目中精準辨識出權利位階的差異,顯示你的法律實務觀念相當紮實。
  2. 觀念驗證:依據《稅捐稽徵法》第 6 條規定,稅捐之徵收原則上與普通債權同位階。但為了保障公庫,法律特別規定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及法院拍賣貨物應納之營業稅,優先於抵押權。而綜合所得稅屬於對「人」課徵的稅捐,並非針對該特定不動產產生的稅負,故不具備此種優先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