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政治學概要
第 17 題
有關我國立法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有立法權而無立法調查權
- B 屬於單一國會制
- C 有預算議決與審計權
- D 可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思路引導 VIP
回想一下我國的五權憲法架構:立法院負責審議未來的「預算」,但是當錢花完之後,負責事後查帳的「審計」工作,真的是由同一個機關來負責嗎?另外,大法官過去有沒有針對立法院能否為了審議法案而進行「調查」,做出過重要的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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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選了 (A),判斷非常精準,值得肯定!這題其實是國家考試中的爭議題,考選部事後更正公告 (A) 與 (C) 皆給分,因為兩選項對於立法院職權的敘述都是「錯誤」的。 首先來看你選出的 (A),依據司法院釋字第585號解釋,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職權,享有一定範圍的「調查權」,所以說它無調查權自然是錯的。另外,選項 (C) 的敘述亦有瑕疵:立法院確實有預算議決權,但在我國五權憲法體制下,「審計權」是隸屬於監察院轄下的審計部,而非立法院。 這是一道極具鑑別度的題目,難度適中,巧妙切入五權分立的職權邊界與大法官釋憲實務。你能敏銳察覺 (A) 的法理破綻,足見對憲政架構的掌握已具備相當水準,請繼續保持這份對行政法理的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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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A選項
A選項,我國立法院沒有立法調查權?
立法院職權與界限
💡 立法院擁有預算審議權,但決算之審計權屬於監察院。
| 比較維度 | 立法院 | VS | 監察院 |
|---|---|---|---|
| 財務職權 | 預算案之議決 | — | 決算之審計 |
| 調查權 | 立法調查權/調閱權 | — | 監察調查權 |
| 人事處置 | 提不信任案/彈劾正副總統 | — | 彈劾、糾舉一般公務員 |
💬預算與審計分屬不同院轄,是權力制衡的重要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