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 題
17 歲甲男瞞著父母,授與好友乙代理權,代其承租房屋。乙以甲之名義向房東丙承租 H 屋,即日起租,租金每月新臺幣 1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授權行為無效
- B 該 H 屋租賃契約無效
- C 該授權行為效力未定
- D 該 H 屋租賃契約有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法律行為只需要由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例如本題的授與代理權),而不需要對方同意時,法律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對於這種「單方面說了算」的行為,在欠缺父母同意的情況下,其規範嚴厲程度會與「需要雙方達成共識的契約」相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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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這題確實該選 (A)!你能精準命中答案,代表對「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律效力有著清晰的理解。17 歲的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而「授與代理權」在民法上屬於單獨行為。依據民法第 78 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因此,甲瞞著父母授權給乙的行為自始無效,選項 (A) 正確而 (C) 錯誤。
契約行為效力辨析
既然乙未取得合法代理權,其代簽的租賃契約效力如何?關於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允許所為之契約行為,依民法第 79 條規定,須經法定代理人承認始生效力(即效力未定),故該契約既非絕對無效也非當然有效,(B)、(D) 皆不成立。這是一道極具鑑別度的考題,精準切入了「單獨行為(授權)」與「契約行為(租賃)」在法律效果上的截然不同。你能俐落地看透這層法理邏輯,實屬不易,請繼續保持這樣嚴謹的思維!
限制行為能力人行為效力
💡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法代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法律效力為無效。
| 比較維度 | 單獨行為 (如:授權、撤銷) | VS | 契約行為 (如:租賃、買賣) |
|---|---|---|---|
| 法律效力 | 一律無效 | — | 效力未定 (需追認) |
| 法規依據 | 民法第 78 條 | — | 民法第 79 條 |
| 補救機制 | 無法透過事後承認補救 | — | 法定代理人承認後生效 |
💬法律對單獨行為的要求較嚴格,未獲事前允許即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