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8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4 題
甲現年 17 歲,經其法定代理人丙之同意,向乙承租房屋。嗣甲未經其法定代理人丙之允許,以書面向乙為終止租約之意思表示。關於此項終止之意思表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於送達乙時,發生效力
- B 無效
- C 經丙承認時,發生效力
- D 經丙拒絕承認時,始為無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行為中,有些行為只需要『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就能讓現有的權利義務消失(例如撤銷或終止)。對於一個判斷力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來說,如果允許他獨自做出這種『一出聲就生效』且無法收回的決定,對他的保護是足夠的嗎?法律會傾向讓這種行為處於『等待承認』的狀態,還是直接否定其效力以求安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法律行為效力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契約行為」與「單獨行為」。甲雖經同意承租(契約),但「終止租約」在法律性質上屬於單獨行為。依據《民法》第 78 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其效力並非效力未定,而是一律無效。這是為了保障未成年人,避免其思慮不周而獨自變動法律關係。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定為 Medium。多數考生容易混淆《民法》第 79 條(契約行為效力未定)與第 78 條(單獨行為無效)的適用對象。你能精確判斷出「終止」的行為特質,顯示你的民法基礎非常扎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