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 19 題
依會計法規定,政府會計組織有總會計、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等五種,下列何者之會計屬單位會計?①政府或其所屬機關附屬之營業機關、事業機關或作業組織之會計 ②在總預算不依機關劃分而有法定預算之特種基金之會計 ③各機關附屬之特種基金,以歲入、歲出之一部編入總預算之會計 ④在總預算有法定預算之機關單位之會計
- A 僅①②
- B 僅①③
- C 僅②④
- D 僅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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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政府預算的法律架構中,若一個經濟主體在預算案中被賦予了『獨立且法定』的預算地位,而非僅是隸屬於某機關內部的分支,這種『預算的獨立性』會如何決定其在會計組織層級中的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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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政府會計組織中單位會計之定義。依據會計法第11條規定:「左列各款會計,為單位會計:一、在總預算有法定預算之機關單位之會計。二、在總預算不依機關劃分而有法定預算之特種基金之會計。」對照題目中的各項敘述,第②項「在總預算不依機關劃分而有法定預算之特種基金之會計」與第④項「在總預算有法定預算之機關單位之會計」完全符合前揭法條明定之單位會計項目。至於第①項與第③項並非該條文所規範之單位會計範疇,故符合單位會計者僅有②與④,正確答案為C。
政府會計組織種類
💡 依預算地位與組織層級區分總、單位、附屬單位及分會計。
| 比較維度 | 單位會計 | VS | 附屬單位會計 |
|---|---|---|---|
| 預算地位 | 總預算中有法定預算 | — | 預算編入總預算之附屬部分 |
| 主體類型 | 行政機關或特種基金 | — | 營業、事業或作業組織 |
| 法條依據 | 會計法第14條第3、4款 | — | 會計法第14條第1、2款 |
| 判斷口訣 | 獨立法定預算即單位 | — | 附屬於他機關之組織 |
💬區分核心在於該組織在「總預算」中是否具備獨立的法定預算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