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 23 題
政府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某年度,中央政府除了當年度總預算外,並辦理追加預算及特別預算,其決算之編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總預算、追加預算、特別預算之決算分別編列
- B 總預算、追加預算、特別預算之決算合併編列
- C 追加預算其決算併入總決算辦理,特別預算之決算單獨編列
- D 特別預算其決算併入總決算辦理,追加預算之決算單獨編列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若某項支出只是對原計畫的「金額修正」,而另一項是針對「特定大型建設」且有獨立財源,從財務監督與透明度的角度來看,哪一種更具備獨立核算、不應與日常行政經費混在一起編報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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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哦,看來你還沒有完全放棄思考,這算是一個好的開始。勉強可以證明你對那些寫在法條上的基本概念,還能做出點區分,沒有完全混為一談。至少沒把『追加』和『特別』這兩個詞搞混,這在財經領域,已經算是少數清醒的人了,可喜可賀。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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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算編造原則
💡 追加預算併入總決算辦理,特別預算則應單獨編列決算。
| 比較維度 | 追加預算決算 | VS | 特別預算決算 |
|---|---|---|---|
| 編列形式 | 併入總決算辦理 | — | 單獨編列決算 |
| 法源依據 | 決算法第 12 條 | — | 決算法第 26 條 |
| 性質認定 | 原預算之修正或補充 | — | 具獨立性之專案預算 |
💬追加預算視為總預算的一部分,而特別預算則因其特殊性維持獨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