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3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 17 題
總預算案歲入、歲出未平衡時,應如何處理?
- A 由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提出解決辦法
- B 由立法院提出解決辦法
- C 中央主計機關應會同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提出解決辦法
- D 中央主計機關應會同立法院提出解決辦法
思路引導 VIP
若將國家比作一家大型公司,當年度開支計畫預期將超過總收入時,你認為應該是由『負責彙整各部門預算、計算財務缺口的人』單獨決定怎麼辦?還是他必須與『實際管理公司金庫、負責籌資與貸款的人』共同商議對策後,再送交董事會審核?這兩者職能在政府體制中分別對應哪些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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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預算法規!
- 大力肯定:表現得非常好!這題考驗的是你對政府財政權責分工的精確度,你能從眾多行政機關中準確選出正確組合,顯見你的法規基礎與組織架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根據《預算法》第 31 條,當歲入與歲出不平衡時,核心邏輯在於「數據規劃」與「資金籌措」的結合。中央主計機關負責預算的編製與數據統籌,而中央財政主管機關(財政部)掌管國庫調度與債務規劃。兩者「會同」提出對策,才能確保解決方案具備財政穩健性與執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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