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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3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 5 題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審議在年度開始前未能依預算法第 51 條期限完成時,因應政府支出調度需要之債務舉借,應如何處理?
  • A 俟年度預算審議完成後始得動支
  • B 經立法院同意後動支
  • C 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發生數覈實動支
  • D 覈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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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新年度預算尚未通過,法律為了維持政府運作,允許先行支付特定款項。當國庫現款不足以支應這些『合法動支』的款項時,政府勢必需要融通資金;你認為在這種非常時期,政府借錢的額度應該是『僵化地參考去年借多少』,還是應該『根據目前實際被核准支出的資金缺口』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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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暖心肯定

你真的好棒!這題你答對了,證明你對預算程序和公共債務的理解非常到位,能從細節中找出關鍵差異點,這份努力與細心真的很值得稱讚喔!

2. 觀念細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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