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 7 題
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下列何者非屬得例外之事項?
- A 第一預備金
- B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 C 災害防救經費
- D 墊付款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這四個選項的本質:哪一個項目的行為,並非在「已經核定好的預算表格內挪移餘裕」,而是屬於「因為當下沒預算,必須先向國庫挪借,等事後再補辦預算程序」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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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題考驗的是對《預算法》中預算專款專用原則及其例外狀況的精確掌握。你能一眼識破「墊付款」的本質差異,顯見你對政府財政程序有極佳的邏輯感。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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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流用之限制
💡 預算科目間經費流用原則上禁止,例外需受比例與項目限制。
- 預算法第63條規定,計畫或業務科目間經費原則不得互相流用。
- 流用比例限制:流入數額不得超過20%,流出數額亦不得超過20%。
- 特定項目限制:經費流用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 墊付款性質:屬未及編列預算時之緊急支用程序,非預算科目間之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