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 7 題
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下列何者非屬得例外之事項?
- A 第一預備金
- B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 C 災害防救經費
- D 墊付款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這四個選項的本質:哪一個項目的行為,並非在「已經核定好的預算表格內挪移餘裕」,而是屬於「因為當下沒預算,必須先向國庫挪借,等事後再補辦預算程序」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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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題考驗的是對《預算法》中預算專款專用原則及其例外狀況的精確掌握。你能一眼識破「墊付款」的本質差異,顯見你對政府財政程序有極佳的邏輯感。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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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流用限制與例外
💡 預算科目間經費原則禁止流用,但法定特定項目得為例外。
| 比較維度 | 預算流用 | VS | 墊付款 |
|---|---|---|---|
| 核心本質 | 既有預算科目間經費移撥 | — | 預算外先行支用後補辦 |
| 法規依據 | 預算法第 62、63 條 | — | 各級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 |
| 適用情境 | 計畫執行中經費不足 | — | 緊急需求且未列預算時 |
💬流用是調整已有經費,墊付款則是應急的預算擴充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