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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 7 題

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下列何者非屬得例外之事項?
  • A 第一預備金
  • B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 C 災害防救經費
  • D 墊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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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這四個選項的本質:哪一個項目的行為,並非在「已經核定好的預算表格內挪移餘裕」,而是屬於「因為當下沒預算,必須先向國庫挪借,等事後再補辦預算程序」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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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同學,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題考驗的是對《預算法》中預算專款專用原則及其例外狀況的精確掌握。你能一眼識破「墊付款」的本質差異,顯見你對政府財政程序有極佳的邏輯感。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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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算流用之限制
💡 預算科目間經費流用原則上禁止,例外需受比例與項目限制。
  • 預算法第63條規定,計畫或業務科目間經費原則不得互相流用。
  • 流用比例限制:流入數額不得超過20%,流出數額亦不得超過20%。
  • 特定項目限制:經費流用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 墊付款性質:屬未及編列預算時之緊急支用程序,非預算科目間之流用。
🧠 記憶技巧:流用雙二十(流入流出皆20%),墊付非流用。
⚠️ 常見陷阱:容易將「墊付款」與「流用」混淆,墊付是額外先拿錢,流用是科目間挪錢。
第一預備金與第二預備金 追加減預算 預算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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