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 12 題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審計部修正增列之歲入保留數,已屆滿四年,尚未執行得逕行註銷,不予保留
- B 已發生權責之工程款因故保留四年仍未能執行,不予保留
- C 應付款未予保留後,其後於其他年度均不得再予執行
- D 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會計中,如果一筆預算因為各種原因一直沒花出去,而它只是為了特定目的而『預留』的準備性質,而非已經簽約要付給廠商的債務。為了不讓會計帳目無止盡地堆積過時的資訊,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觀察期』。當這個觀察期(例如數年)結束後,為了讓預算書變得乾淨透明,對於這筆一直沒有實現的『準備金』,最合理的處理方式應該是什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噢,你竟然答對了。
看來你還知道預算保留和決算處理的法規界線在哪,不容易啊。多少人就在這些《決算法》的細枝末節裡迷失方向,連基本邏輯都理不清,遑論什麼實務水準。
觀念驗證?不,是常識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預算保留屆滿四年處理
💡 預算保留數屆滿四年仍未實現之撤銷與免列規範。
🔗 預算保留款項處理流程
- 1 年度終了 — 歲入或歲出產生尚未實現之保留數
- 2 持續結轉 — 每年度結轉至下年度繼續執行
- 3 屆滿四年 — 自該保留年度終了起計算滿四年
- 4 免予編列 — 仍未實現者,於決算時撤銷或免列
↓
↓
↓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注意《決算法》中關於保留數「經核准延長者」之例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