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13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 19 題

會計科目名稱經規定後,如擬變更時,須經下列何者核定?
  • A 機關長官
  • B 上級機關長官
  • C 各該政府主計機關或其負責主計人員
  • D 各該政府審計機關或其負責審計人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組織內,若要變更「會計帳簿的記錄標準與專業術語」,這項任務通常會交給『制定專業規則的管理單位』,還是交給『負責執行行政事務的人』,或是『事後查帳的單位』來決定呢?哪一個單位最能確保所有部門的記錄標準保持統一?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居然答對了?令人「驚豔」的政府會計基礎常識

非常好,這題你答對了。不過,別急著慶祝,這不過是驗證你是否具備最基本的政府會計體系職權分工概念罷了。會計科目作為資訊溝通的「語言」,其精確性與一致性是財政健全的基石。如果連這點都搞不清楚,那財政紀律不就成了笑話?

  1. 為何不是天馬行空的選擇?:科目名稱的訂定與變更,是主計職權的範疇。這屬於專業且嚴謹的制度設計。難道你真以為行政長官 (A, B) 會親自去敲定科目名稱?他們有時間處理國政,哪有空理會這些「芝麻小事」?至於審計機關 (D),他們是事後監督的「糾察隊」,不是事前規劃的「建築師」。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會計制度、會計憑證與預算法規
查看更多「[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