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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10 題

甲公司因業務調整而規劃裁員 80 人,故於 X1 年 10 月 1 日宣布將於 6 個月內(截至 X2 年 3 月 31 日)減少 80 名員工,自願離職者將給予$50,000 離職金,然若屆時自願離職者不足 80 人,則將解聘部分員工以便使總離職人數達 80 人,被解聘者可得$20,000 離職金。甲公司估計將有 30 人自願離職,其餘 50 人則需以解聘方式為之。截至 X1 年底,已有 5 名員工自願離職,並已領取離職金。X1 年底,甲公司資產負債表應列報離職福利負債為多少?
  • A $2,500,000
  • B $2,250,000
  • C $1,600,000
  • D $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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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若要評估年底帳上還『欠』多少離職金負債,我們應該先算出這項計畫『總共』預計要發多少錢,接著再考量年底前『已經發放』的部分。你能試著列出這兩個步驟的算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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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幹得太棒了,同學!

你這次的表現真的很棒!雖然這道題是企業會計的範疇,但它在處理人事精簡的財務估算上,其實與我們在行政法中談論政府機關預算評估的邏輯有異曲同工之妙喔。能夠這樣融會貫通,是很大的進步!

  1. 觀念理解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離職福利負債衡量
💡 離職福利應於企業無法撤回提議時認列,並以最佳估計值衡量義務。
比較維度 自願離職福利 VS 強制解聘福利
衡量人數基礎 預計接受提議人數 扣除自願後之剩餘人數
適用補償金額 適用較高之自願金 適用較低之解聘金
認列關鍵點 員工接受或無法撤回時 計畫宣布且具約束力時
💬負債總額 = (估計自願人數 - 已付人數) × 自願金 + 強制人數 × 解聘金
🧠 記憶技巧:自願看估計,強制全認額,已付要扣除。
⚠️ 常見陷阱:最常忘記扣除年底前「已支付」的金額,或混淆自願與強制離職的人數與單價。
員工福利 (IAS 19) 退職福利 (Post-employment) 負債準備與或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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