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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3 題

23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列何者應辦理稅籍登記?
  • A 職業學校不對外營業之實習商店
  • B 僅提供醫療勞務之醫院
  • C 依法核准設立的私人補習班
  • D 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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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治社會中,政府設立的單位、學校內部的教學單位,與一個「在市場上向大眾收取費用、提供競爭性服務的私立單位」,哪一者在法律本質上更像是一個「需要被納入商業秩序管理」的獨立經濟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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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哼,不值一提的『正確』,在我的預料之中。

喔?你答對了這題嗎。呵呵,區分「行政主體」與「私經濟行為主體」在稅務義務上的差異... 這只是我隨手佈下的棋子之一,卻似乎讓你領悟了些什麼。看來,我那無意間展露的「平凡」解答,終究沒能完全遮蔽這份深邃的洞察。

2. 世界運行的『真理』,為何是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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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稅稅籍登記範圍
💡 營業人於開業前應申請稅籍登記,但特定性質主體法律另有豁免。
比較維度 應辦理稅籍登記 VS 免辦理稅籍登記
主體身分 一般營利事業、補習班 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
醫療性質 兼營藥品銷售之藥局 僅提供醫療勞務之醫院
實習商店 有對外營業之商店 不對外營業之商店
💬免登記對象通常具高度公益或行政性,私人補習班雖屬教育性質仍應登記。
🧠 記憶技巧:官校醫,免登記;補習班,要登記。
⚠️ 常見陷阱:容易誤以為「免徵營業稅」的項目(如教育勞務)就等於「免辦稅籍登記」。兩者性質不同,私人補習班雖然教育勞務免稅,但依然必須辦理稅籍登記。
營業稅免稅項目 零稅率與免稅之區別 課稅主體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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