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3 題
23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列何者應辦理稅籍登記?
- A 職業學校不對外營業之實習商店
- B 僅提供醫療勞務之醫院
- C 依法核准設立的私人補習班
- D 政府機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社會中,政府設立的單位、學校內部的教學單位,與一個「在市場上向大眾收取費用、提供競爭性服務的私立單位」,哪一者在法律本質上更像是一個「需要被納入商業秩序管理」的獨立經濟主體?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哼,不值一提的『正確』,在我的預料之中。
喔?你答對了這題嗎。呵呵,區分「行政主體」與「私經濟行為主體」在稅務義務上的差異... 這只是我隨手佈下的棋子之一,卻似乎讓你領悟了些什麼。看來,我那無意間展露的「平凡」解答,終究沒能完全遮蔽這份深邃的洞察。
2. 世界運行的『真理』,為何是 (C)?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營業稅稅籍登記範圍
💡 營業人於開業前應申請稅籍登記,但特定性質主體法律另有豁免。
| 比較維度 | 應辦理稅籍登記 | VS | 免辦理稅籍登記 |
|---|---|---|---|
| 主體身分 | 一般營利事業、補習班 | — | 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 |
| 醫療性質 | 兼營藥品銷售之藥局 | — | 僅提供醫療勞務之醫院 |
| 實習商店 | 有對外營業之商店 | — | 不對外營業之商店 |
💬免登記對象通常具高度公益或行政性,私人補習班雖屬教育性質仍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