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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申論題 114年 智慧財產法

第 一 題

📖 題組:
甲撰寫 A 小說(分 20 章,共 6 萬字)後自行出版,因劇情充滿奇幻與想像,榮登小說排行榜冠軍長達 1 年,甲發現乙所出版的 B 小說(分 8 章,共 5 萬字)有侵害著作權之可能,遂請專家進行檢視,認定兩小說之人物塑造、角色設定、故事情節及寫作表達方式極為相似,且兩小說文字重疊率高達 85%,更有相同的中文錯別字共 12 字及英文拼音錯誤共 7 字。甲隨即寄發存證信函予乙,指摘乙的 B 小說抄襲甲的 A 小說,要求乙儘速出面洽談處理下架及賠償等事宜。 乙於 1 週後回覆表示:乙費盡千辛萬苦撰寫 B 小說,完完全全出自其獨立創作而來,著作權法保障創作者權益,與專利法不同,不因甲先創作 A 小說,即禁止後人的創意巧思,B 小說若真與 A 小說雷同,純屬巧合。更何況,甲所謂「人物塑造、角色設定、故事情節及寫作表達方式極為相似」的說法毫無根據,奇幻小說原本就有起承轉合,往往有雷同的錯覺,但依思想與表達合併原則,B 小說並未侵害 A 小說的著作權。因此,二小說並非近似,自無抄襲之可言等語。 試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判斷著作財產權受侵害之要件為何?(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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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這是一道非常經典的著作權法侵權判定基本題。雖然配分只有 10 分,但題目給了非常豐富的事實細節,這就意味著閱卷委員不想看你只默寫法理,他要看你『如何把法理套用在這些具體事實上』。 拿到題目,請先冷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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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核心爭點在於「著作財產權受侵害之客觀判斷要件」,亦即實務上通用之「接觸」與「實質近似」兩大要件。附帶爭點為侵權者所提出之「獨立創作(平行創作)」及「思想與表達合併原則」抗辯,於本件具體事實中是否足堪採信。 【法條依據】

小題 (二)

甲有關乙侵害著作權之主張,有無理由?(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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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這是一題非常經典的著作權法「抄襲(侵害重製權/改作權)」認定題。看到題目,不要急著把背好的法條默寫出來,我們要先像個偵探一樣,把題目給的「關鍵字」圈出來。 首先,看到「排行榜冠軍長達 1 年」,你要立刻聯想到這是用來證明什麼?沒錯,就是「接觸(Access)」。接著看到「文字重疊率高達 85%」、「相同的中文錯別字共 12 字及英文拼音錯誤共 7 字」,這又代表什麼?這是證明「實質近似(Substantial Similarity)」,特別是「錯別字相同」在實務上被稱為「共同錯誤」,是擊破對方「獨立創作」抗辯的最強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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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旨在測驗著作權法中關於「抄襲(侵害重製權/改作權)」之認定標準,以及侵權抗辯事由之適用。具體爭點如下:

  1. 核心爭點一:乙之 B 小說是否構成對甲 A 小說之抄襲?(涉及「接觸」與「實質近似」之雙重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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