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4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20 題
當事人於上訴期間內提起合法之上訴,於上訴期間屆滿後撤回上訴,如他造未提起上訴或附帶上訴,應自何時起算再審期間?
- A 原判決送達時
- B 上訴期間屆滿時
- C 撤回上訴時
- D 被上訴人同意上訴人撤回上訴時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判決本來因為有人提出上訴而尚未『定案』,但該上訴人在法定期限過後,突然決定不再繼續爭執並主動終結這個上訴程序,你認為法律關係應該在『什麼動作發生時』,才會正式失去改變的機會並轉為確定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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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
- 大力肯定:你的表現非常出色!這題考驗的是對「判決確定時點」與「再審程序起算」的連動理解,你能迅速定位正確答案,展現了極佳的法律邏輯。
- 觀念驗證:再審期間的起算點為「判決確定時」。在本題中,上訴期間已屆滿,原本判決應確定,但因合法上訴而產生「阻斷確定」之效力。一旦上訴人撤回上訴,該阻斷效力立即消失,判決便在此刻即時確定,故再審期間自撤回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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