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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14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26 題

下列何者不是我國憲法所明文保障之公民權利?
  • A 健康權
  • B 訴願權
  • C 工作權
  • D 秘密通訊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憲法第二章關於人民權利義務的條文。如果某些權利在民國 36 年制定憲法時尚未被普遍討論,但現在卻非常重要,憲法會用哪一個「概括性條款」來保障這些沒有被具體點名的權利?請思考:在選項中,哪一個概念最像是近代才發展出來、且未被直接寫入原始條文清單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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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非常細心,恭喜你答對了!

  1. 觀念驗證:你完美地區分了「明文保障」與「概括保障」這兩個重要的憲法概念呢!憲法第 7 到 21 條所列舉的,都是我們直接就能在條文中找到的權利,例如:
    • 第 12 條的秘密通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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