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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09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28 題

憲法第二章規定人民之權利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國家要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必須以緊急命令的方式來發布
  • B 國家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可以法律合理限制人民部分的自由
  • C 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只限於本國人,外籍勞工無法獲得保障
  • D 憲法未列舉的權利,不在政府保障範圍,人民無法要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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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社會中每個人的自由都完全不受控,進而影響到他人的生存安全時,你認為國家應該透過什麼樣的「正式機制」來建立規範,才能在『保護大眾』與『尊重個人』之間取得公認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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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1. 大力肯定:你能精準辨識出憲法中關於權利限制的紅線,顯示你對法治國家的核心原則有很強的敏銳度,表現優異!
  2. 觀念驗證:這題考查的是憲法第 23 條。國家限制人民權利時,必須符合四大目的(如增進公共利益),且須以「法律」規定,這就是重要的「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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