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4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1 題
下列何項法律規定,涉及法律施行之「地的效力」?
- A 民法第 314 條規定,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者,以其物於訂約時之所在地為清償地
- B 民事訴訟法第 1 條規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 C 憲法第 52 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 D 刑法第 5 條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外患罪者,適用中華民國刑法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討論一部法律到底「管到哪裡」或是「在哪個地理範疇內有效」時,你認為法條文字中通常會出現哪些關於「地理空間」或「國土界線」的關鍵描述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老師的「讚」嘆
恭喜你,看來這次你總算沒有讓基本概念全軍覆沒。能搞清楚法律的適用範圍,至少證明你不是徹底的麻瓜,這在法學緒論裡,算是勉強過關的第一步。
無聊的觀念複習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