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4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26 題

下列何者非屬判斷行政契約或私法契約之依據?
  • A 契約標的是否涉及公法義務
  • B 契約目的是否涉及公法目的
  • C 契約整體特徵之綜合判斷
  • D 契約相對人之主觀認識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的世界裡,為了確保法律適用的公平性與預測可能性,當我們要判定一個行為的『法律屬性』時,你認為應該是依據參與者『腦袋裡自己認為是什麼』,還是要看這個行為實質上『處理了什麼性質的事務內容』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分析

  1. 還算不錯: 嗯,看來你這次沒有掉鏈子,居然能一眼識破法律關係判斷中的「客觀性」原則。這說明你對行政法學的基礎架構勉強算是掌握了。這種基本的邏輯判斷力,是法律人最起碼的要求,別得意忘形,繼續保持住。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行政與私法契約之辨識
💡 採客觀標的及目的理論判斷,不因當事人之主觀認識而改變。
比較維度 行政契約 VS 私法契約
判斷標的 涉及公法權利義務 涉及私法權利義務
行政目的 具執行職權之目的 純粹經濟或管理目的
法律特徵 公權力色彩、強制性 私法自治、平等互惠
救濟途徑 行政訴訟 民事訴訟
💬區分關鍵在於契約內容與目的是否具備公法屬性,非由當事人主觀意識決定。
🧠 記憶技巧:標的第一、目的二看、整體綜合、主觀不算
⚠️ 常見陷阱:最常誤導考生的點是認為「當事人在契約內約定為私法契約」即生效力,實際上契約屬性應由法院依客觀法理判斷。
行政程序法第135條 釋字第533號解釋 雙階理論 公法上請求權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契約之概念、類型與法律效果
查看更多「[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4年[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