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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4年 [執達員] 民法概要

第 4 題

下列關於動產、不動產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菜園上之蔬菜,與土地未分離前屬於獨立之不動產
  • B 廟前之牌樓屬於不動產
  • C 新屋建築雖已大致完成,但屋頂因材料短缺,尚有部分未完成,惟大部分樓層皆已可使用,即 屬於不動產
  • D 關渡大橋屬於地上定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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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判斷一個東西是否為獨立的不動產時,請試著思考:這個東西是『依附於土地生長、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還是它具備了『與土地連接但有獨立結構、可供人類長期利用』的特質?如果這件物品還沒離開土地,它真的能擁有自己獨立的身分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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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清晰!

  1. 大力肯定:能準確辨識出民法中關於「不動產」定義的細微差別,代表你對定著物物之構成部分的邏輯掌握得非常扎實,表現非常優秀!
  2. 觀念驗證:在民法概念中,尚未與土地分離的蔬菜屬於土地的構成部分,並不具備獨立的權利客體地位。只有像房屋、橋樑這類具備「繼續性」且「足以遮風避雨」的定著物,才能被視為獨立的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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