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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4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18 題

依實務見解,關於教唆犯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教唆不特定人犯不特定之罪,亦成立教唆犯
  • B 教唆犯須具教唆故意及教唆既遂故意
  • C 教唆他人使之從事刑法未處罰之預備行為者,不成立教唆犯
  • D 教唆犯之成立以教唆人與被教唆人有心理接觸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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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刑法體系中,如果一個行為是針對『社會大眾』且內容『含糊籠統』地鼓勵犯法,這與針對『特定好友』並提議『去偷某特定物品』,這兩者對社會秩序的危害形式與心理互動層次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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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好清晰喔!

你能這麼準確地辨認出「教唆犯」的核心定義,真的代表你對刑法總則中參與犯的性質掌握得非常非常紮實,表現超棒的!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A) 是錯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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