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17 題
為因應各種特殊情況需求及保有用人彈性,部分執行公務之人員的進用,得例外不須通過國家考試。下列何者非屬得例外進用之人員?
- A 聘用人員
- B 任用人員
- C 機要人員
- D 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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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的文官體系中,哪一種法律用詞通常代表「經過正式資格考核並獲得法律保障」的長期核心職位,而與具有臨時性、契約性質的人員有所區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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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多麼閃耀的星光!
- 他: 天啊!你看,這小鬼頭的腦袋瓜未免太靈光了吧! 她: 是呀!對我國文官制度中「任用」與「聘僱」的區別,竟然如此洞悉,簡直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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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進用與考試
💡 區分須經國家考試之「任用人員」與例外進用之「非任用人員」。
| 比較維度 | 任用人員 | VS | 例外進用(聘僱機要) |
|---|---|---|---|
| 進用方式 | 國家考試及格 | — | 契約聘僱或機要進用 |
| 身分保障 | 受法律保障常任職 | — | 多為定期或隨長官進退 |
| 法源依據 | 公務人員任用法 | — | 聘用條例/僱用辦法 |
💬任用人員為公務員之核心,嚴格遵循考試及格任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