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申論題
114年
[法院書記官] 行政法概要
第 三 題
臺北市立圖書館推廣活動委員會審議通過,訂定實施臺北市立圖書館影視拍攝須知,該須知第 5 點第 4 款明定,如有未依申請範圍拍攝之情形,該館得要求申請人立即停止使用。現有民眾 A 向臺北市立圖書館 B 分館,申請非商業影片拍攝,經核准後即進行拍攝作業,惟過程中發生是否有逾原申請範圍之爭執,B 分館即援引前開拍攝須知相關規定,立即要求 A 停止拍攝工作,並即刻離開該館,A 則以系爭須知無法律依據,不符法律保留原則,圖書館乃公共空間、渠等並無干擾環境安寧及衛生等情事,拒絕離開,並認 B 分館違法。請分析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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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核心為「公立營造物利用關係」與「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解題時應先定性圖書館為公立營造物,其《拍攝須知》屬營造物利用規則(性質為行政規則);其次引用釋字第443號,說明設施管理權(家務權)等細節性事項無須嚴格法律授權;最後將B分館的驅離行為涵攝為合法行使管理權之下命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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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臺北市立圖書館之「影視拍攝須知」是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B分館依該須知要求民眾停止拍攝並離開之行為是否適法? 【解析】 壹、法規依據與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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