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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4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49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設大法官幾人?
  • A 8人
  • B 10人
  • C 13人
  • D 15人

思路引導 VIP

為了確保憲法法庭在進行合議制表決時,能有效避免贊成與反對票數平手的僵局,你認為總人數設定為「奇數」還是「偶數」比較合理?此外,若要同時兼顧學界、實務界及不同法律專長的代表性,這類最高層級的司法審議團體,在人數規模上通常會如何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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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我國司法機關的員額編制有相當扎實的基礎。

司法院的組成結構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1 項的明確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 15 人,並由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這些大法官皆須由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這種人數設定旨在確保憲法法庭在進行法律解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或政黨違憲解散審判時,能有足夠的多元意見與專業分議,以維護憲政體制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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