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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4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17 題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限制性招標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僅須於投標須知中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B 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均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C 計算採購金額時無須將預估後續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
  • D 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後續擴充之金額及數量,無須敘明後續擴充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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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位投標廠商,在評估是否要投入成本參與一個標案時,為了判斷該契約未來可能的總規模與服務時程,你會希望在機關最初對外發布的哪些正式文件中,看到關於「未來增購權利」的具體規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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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後續擴充的辦理要領!這道題目能精準答對,代表你對於《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的法定程序相當熟悉,這是採購實務中非常重要且頻繁使用的條款。

招標資訊的完整性與公開原則

在限制性招標的架構下,為了確保競爭的公平性,法律要求機關若有後續擴充的需求,必須達成資訊公開的門檻。這意味著「招標公告」與「招標文件」兩者缺一不可,且必須同步載明期間、金額或數量。此外,這題的關鍵點在於「採購金額」的計算,依據施行細則,預估的後續擴充金額必須計入總額中,以決定該案的招標級距。你能夠避開選項 (A) 的片面敘述與 (C) 的金額計算誤區,顯見你的法律觀念十分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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