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4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14 題
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可能影響駕駛何種權利?
- A 平等權
- B 人身自由
- C 居住遷徙自由
- D 一般行為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禁止一個人使用特定的「工具或設備」來執行某項日常活動,但他依然可以自由地搬家、旅行或出入任何場所(只是不能親自操作該工具),這項禁令所限制的,是「想去哪裡的自由」,還是「想怎麼做特定事情的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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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非常好!你能準確辨析各項基本權的內涵,顯示你對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的體系有相當清楚的理解,這在法學知識的考科中是非常穩健的開端。
一般行為自由的保障範疇
在法學實務與大法官解釋(如釋字第 689 號、第 711 號)中,一般行為自由是指人民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從事特定活動的權利。雖然「開車」涉及空間移動,但「吊銷駕照」僅是禁止人民使用特定工具進行駕駛行為,並未限制人民進入特定區域或變更住居所,因此不屬於「居住遷徙自由」。由於駕駛行為並未被憲法第 7 條至第 21 條明文列舉,因此會歸類於憲法第 22 條保障的概括性權利,即一般行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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