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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0 題

下列關於我國人壽保險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於保險利益得否處分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
  • B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不論有無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均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
  • C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僅得以契約處分之,要保人不得以遺囑處分之
  • D 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僅得以遺囑處分之,要保人不得以契約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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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回想一下保險契約的關係:既然保費是「要保人」付的,你覺得他在指定受益人之後,如果未來情況改變,他應不應該保有反悔或更改受益人的權利?另外,如果他希望給現有的受益人一個「絕對不會被換掉」的承諾,他在法律上可以做什麼樣的特別聲明來限制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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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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