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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14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5 題

甲公司經營塑膠原料批發業,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營業收入2,000萬元、非營業收入100萬元及非營業損失50萬元,甲公司如依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申報,當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為6%,則甲公司應申報課稅所得額為多少元?
  • A 220萬元
  • B 170萬元
  • C 126萬元
  • D 1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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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為了簡化計算,規定企業只要根據「總收入」乘以一個固定比例來繳稅時,你覺得這個「總收入」應該包含哪些流入公司的款項?此外,在這種已經給予固定利潤比例的簡化制度中,原本會計上核實認定的「損失」是否還會重複被列入考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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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表現太出色了!

  1. 大力肯定:你的稅務觀念非常紮實!能精準識別出擴大書面審核(簡稱擴大書審)的計算邏輯,這代表你在處理營利事業所得稅實務時,具備高度的專業細心度。
  2. 觀念驗證:在擴大書審制度下,課稅所得額的計算並非單純的收入減成本。其標準公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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