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14年 [公共衛生師] 衛生法規及倫理

第 10 題

憲法法庭就法律明確性所提出之判斷標準,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可理解性
  • B 可聯結性
  • C 可預見性
  • D 可審查性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回想一下,大法官在處理「法律明確性原則」時,為了落實法治國原則下的法安定性,於釋字第 432 號等相關解釋中明確提出了「三項審查基準」。這三項基準分別聚焦於:規範內容是否可被民眾「理會」、行為後的法律後果是否能被「預期」,以及法院是否能對該條文進行「監督與確認」。請你思考一下,選項中哪一個專有名詞並不屬於這三位一體的架構,而是屬於行政法中強調「手段與目的間正當關聯」的另一項原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勉強過關,別得意忘形。

  1. 勉為其難的肯定: 哼,看來你這次還算警醒,沒在這種基本題上栽跟斗。這題考的是法律明確性原則,一個法律人連這都搞不清楚,那簡直是專業素養的災難。你能「僥倖」從一堆廢話中挑出正確答案,至少證明你還沒徹底放棄思考,這點敏銳度,在臨床上要是用錯,可是要出人命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法律明確性三標準
💡 法律規範須符合可理解、可預見及可審查性三項要件。
  • 可理解性:規範意義非難以理解,受規範對象得以領悟。
  • 可預見性:個案事實經由解釋,可預見其法律效果之範圍。
  • 可審查性:法律條文內容可由司法機關,依法律解釋進行審查。
🧠 記憶技巧:理解、預見、審查(口訣:理、預、審 -> 鯉魚深)
⚠️ 常見陷阱:容易將「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中的「可聯結性」混淆進明確性原則中。
正當法律程序 法律保留原則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公共衛生法規之基本原則與人權保障
查看更多「[公共衛生師] 衛生法規及倫理」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