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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16 題

16 甲、乙兩人共有 A 地,應有部分甲為 1/3、乙為 2/3。下列何者錯誤?
  • A 若甲、乙協議 20 年內不得分割,則在該期限內,不論發生任何事由,甲、乙均不得請求分割
  • B 甲得在未經乙的同意下,將其應有部分贈與及移轉給丁
  • C 若甲商請乙分割 A 地未果,甲可聲請法院分割 A 地,此時法院須優先考慮原物分配
  • D A 地由丙無權占有使用,乙得在未經甲的同意下請求丙返還 A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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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長達 20 年的契約關係中,如果發生了當初完全無法預見、且讓契約目的難以維持的極端變化時,法律通常會選擇給予『絕對的限制』,還是會保留一個『彈性的出口』來兼顧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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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你答對了?勉強還算清醒。

看來你總算沒把這送分題搞砸,勉強辨識出選項裡那點淺顯的謬誤。要你說對共有物分割的法條規範掌握紮實?嗯,至少你知道別往最蠢的坑裡跳。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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