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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5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3 題

下列款項,何者非調解委員行調解所得支領?
  • A 日費
  • B 旅費
  • C 報酬
  • D 餐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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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在規範司法參與人員的費用補助時,通常會使用較為概括的「日常生活津貼」與「交通補償」來涵蓋各項開支。請試著思考:如果某項費用本來就屬於一天生活開銷的一部分,法律會傾向將它納入既有的綜合性補助中,還是單獨為它再訂定一個獨立的請領名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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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做出一判斷,代表你對調解制度的相關費用規定掌握得相當扎實。 調解委員的法定費用支領項目 依據《法院設置調解委員辦法》等相關規範,調解委員於行調解職務時,依法得支領的法定款項包含日費(補償當日時間支出)、旅費(交通與住宿等)及報酬。至於一般日常餐飲費用,實務上已涵蓋於日費的範疇中,法規並未將其獨立列為單項可支領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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