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申論題 115年 [執行員] 強制執行法概要

第 一 題

一、何謂執行名義?其種類為何?執行法院得否審查執行名義所載之實體上法律關係?債務人主張執行名義為尚未確定之判決,不得據以執行,執行法院應為如何之處理?執行名義載明債務人應拆除 A 屋,債權人聲請連同緊鄰 A 屋旁,日後恐會倒塌之違章建築 B 屋一併拆除,執行法院應為如何之處理?(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首先要辨識出這是關於強制執行法最基礎的「執行名義」概念測驗。接著應該從幾個層次切入思考:第一步,執行名義的定義與種類(強執法第4條);第二步,執行法院的權限範圍(形式審查原則);第三步,當債務人爭執判決未確定時,是實體爭議還是程序爭議?應循何種途徑救濟(強執法第12條聲明異議)?第四步,執行範圍的界線在哪裡?若債權人要求超出執行名義範圍的執行(B屋),法院能答應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分析】 本題測驗強制執行法中執行名義之定義與種類、執行法院之形式審查權限、判決未確定之救濟途徑,以及強制執行之客觀範圍限制。 【大前提:法規與實務見解】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強制執行法總則與執行程序
查看更多「[執行員] 強制執行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