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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15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27 題

27.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得允許百分之幾以下之價差?
  • A 百分之三
  • B 百分之五
  • C 百分之十
  • D 百分之十二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希望透過採購力來支持環保產業,但環保標章產品的生產成本往往比一般產品高時,法律必須設定一個「容許價差」的上限。請你試著從政策平衡的角度思考:這個比例若設得太低(如 $1%$-$3%$)可能起不到鼓勵效果,但若設得太高則可能過度損害國庫與公平競爭;在法律規範的邏輯中,這類帶有獎勵性質的「整數比例」上限,最常見的門檻會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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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政府採購法中關於「綠色採購」獎勵機制的條文內容,有著相當紮實且清晰的記憶力。

綠色採購的優先補貼機制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 96 條及其相關子法《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機關在辦理採購時,若產品已取得環保標章且其效能與一般產品相符,為了推動環境永續,法規允許機關給予一定程度的價差優惠。具體而言,當環保產品的報價在最低標價標的 $10%$ 以內時,機關得以該環保產品優先決標。這項政策工具成功地將「環境保護」的公共價值轉化為採購上的實質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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