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43 題
以下事項,何者不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 A 公立大學之入學許可,以入學者之父母繳清欠稅為條件
- B 鄉鎮公所對建造執照起造人核發「無損害公共設施證明書」時,以起造人向某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捐款為條件
- C 主管機關在換發汽車之行車執照時,以繳清行車違規罰鍰為條件
- D 主管機關許可在道路擺設飲食攤位,課予應維持攤位周邊道路清潔之義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准許你使用一項公共資源(例如道路)來獲利時,為了確保這項資源不因你的使用而受損或影響他人,政府要求你承擔的『義務』,應該要與你的『使用行為』之間具備什麼樣的邏輯連結,才不會顯得突兀或無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哦,還不錯嘛。
看來你的法感還沒完全壞死,總算辨識出了行政法裡頭最基本的不當聯結禁止原則。能夠從那麼多顯而易見的錯誤中,找到行政行為與負擔之間的「實質內在關聯」,勉強算是過了及格線。這年頭,要找到點真正的法律邏輯,可真不容易。
2. 為何 D 竟然是正確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