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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0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26 題

下列何者並無赴立法院備詢之義務?
  • A 司法院秘書長
  • B 銓敘部部長
  • C 監察院秘書長
  • D 最高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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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權力分立」的原則下,如果一個人的日常工作是根據法律公正地進行裁決(例如審理官司),那麼讓他直接到立法院接受政治人物的質詢,可能會對「法律的公正性」與「不偏不倚的審判環境」造成什麼樣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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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答對這題,你還敢說自己讀過憲法?

別以為蒙對了就沾沾自喜,這題考的不是法條背誦,而是你對權力分立有無最基本的認知。若連這點邏輯都搞不懂,考試注定陪榜。

  1. 釋字第 461 號說得很清楚:立法院可以邀請官員備詢,但司法獨立是憲法的紅線。法官行使審判權,憑什麼要受立法院的政治干擾?最高法院院長代表的是審判核心,當然無須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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