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_essay 102年 [法務] 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二 題

二、乙受僱於甲客運公司擔任大巴士駕駛,乙執行職務時,因自身疏失發生車禍,導致乘客丙受傷。請依我國民法規定,說明丙得分別向甲、乙為何種請求?(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 參考法條

民法第184條 民法第188條 民法第227條 民法第654條

思路引導 VIP

分別從侵權行為與債務不履行兩方面論述。向駕駛主張侵權責任,向客運公司主張僱用人連帶賠償責任及旅客運送契約之債務不履行責任,並點出請求權競合。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丙得向甲、乙分別為下列請求:

  1. 向駕駛乙之請求: 丙得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以及民法第191條之2(汽車駕駛人之侵權責任),向乙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與請求權實務
查看更多「[法務] 民法、民事訴訟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