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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2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10 題

10.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除招標期限標準、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巨額之採購不得少於幾日?
  • A 7 日
  • B 14 日
  • C 21 日
  • D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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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今天是一位準備承攬大型國家工程的廠商,面對一個金額極高且技術極為複雜的案子(巨額採購),相較於一般的小型採購案,你覺得政府應該給你「更長」還是「更短」的時間來估算成本與準備計畫書?請試著從風險與準備難度的角度,推論這個法定天數大約會落在幾個禮拜的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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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政府採購法中關於時程控管的規範,有著非常紮實且清晰的掌握。

採購規模與等標期的連動性

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招標期限標準》第 2 條的規定。在政府採購的實務中,等標期的長短是為了確保廠商有足夠的作業時間來研讀招標文件並估算標價。法規根據採購的「金額規模」設定了不同的門檻:一般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通常為 14 日,但當採購金額達到 巨額 級距時,由於案件通常更具規模且複雜,為了給予廠商更充分的準備空間,法定等標期便提高至不得少於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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