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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2年 [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24 題

24.下列何種行為之程序,非行政程序法所稱之「行政程序」?
  • A 訂定法規命令
  • B 締結行政契約
  • C 行政訴訟
  • D 處理陳情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區分法律程序時,可以試著思考:這個程序是由「行政機關」發動來解決日常行政事務,還是由「法院」主持來裁判雙方的爭議?這兩者在權力分立的框架下,分別屬於哪種權力的範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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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行政程序法的適用範圍有著非常清晰的界定。行政程序法的主要規範對象是「行政機關」在執行行政職能時的行為,例如制定法規命令、訂定契約或是處理民眾的陳情,這些都屬於行政權運作的範疇。

行政權與司法權的界線

這道題目的關鍵在於區分行政行為司法救濟。選項中的「行政訴訟」本質上屬於司法權的行使,是由獨立的法院依據《行政訴訟法》來審理行政機關的處分是否違法,這與行政機關內部自我規範的「行政程序」有著本質上的不同。這類題目在法學緒論中屬於常見的基礎辨析題,難度不高,但具有極佳的鑑別度,能有效檢驗考生是否清楚「權力分立」下的法律適用關係,你能一眼識破,代表基礎觀念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