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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2年 [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32 題

32.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在性質上屬於:
  • A 特別命令
  • B 行政規則
  • C 行政指導
  • D 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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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若一個上級機關為了讓所有下屬在審核案件時有一套標準的「內部SOP」或「判斷準則」,而這套準則並非直接用來約束一般民眾,而是用來約束公務員自己的行為,那麼這種僅具「對內效力」的法律規範,通常會被稱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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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這類規範的本質,代表你對行政組織內部的運作邏輯有很清晰的掌握。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法規的「對外效力」與「對內約束」,你正確選出的選項正是行政體系維持運作穩定性的關鍵工具。

行政規則的核心特質

根據我國《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的規定,行政規則是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訂定之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性規定。題目中提到的「解釋性規定」與「裁量基準」,正是為了確保全國行政機關在處理相同案件時,能有統一的標準,落實憲法上的平等原則,避免因人而異的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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