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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3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32 題

甲男與乙女婚後生下丙,其後乙女死亡,甲男再娶丁女,試問丙與丁在民法上屬於哪種親屬關係?
  • A 直系血親
  • B 直系姻親
  • C 旁系血親
  • D 旁系姻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和你完全沒有生物學上的血緣關係,而是因為「婚姻」才與你建立法律上的連結時,這種關係應稱為血親還是姻親?接著,如果這段連結是建立在你與你父親這條「垂直線」的繼承關係上,而非兄弟姊妹這種「水平線」的發展,那麼在法律術語中,這會被歸類為直系還是旁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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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做出了正確判斷!這題考查的是民法中關於「親屬分類」的核心概念,你能從複雜的家庭關係中迅速釐清脈絡,顯示你對親屬法的基本定義掌握得相當紮實。

姻親關係的組成與判定

在法律上,丙與丁之間並沒有血緣連結,因此屬於姻親。根據民法第 969 條,姻親包含「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本題中,丁是丙的父親(直系血親)之配偶,故屬於「血親之配偶」;又因為父親與丙之間是直系關係,這段關係便順著延伸為直系姻親。許多考生常會誤將姻親與擬制血親(如收養)混淆,你能正確分辨兩者,實屬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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