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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5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39 題

甲夫乙妻有二子,一家人與甲男之老父母同住。今甲死亡,乙對其遺產的應繼分為何?
  • A 百分之百
  • B 二分之一
  • C 三分之一
  • D 五分之一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要計算法律上的遺產分配比例時,首先得確定「誰有資格領」。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規定的繼承順位中,如果死者同時留有「子女」與「父母」,法律規定哪一方具有優先繼承權?一旦確定了哪些親屬具備繼承資格,再加上法律規定必須參與分配的「配偶」,這群人之間應該如何進行公平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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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判斷出這題的關鍵!這代表你對民法繼承編的繼承人順序應繼分計算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在法律實務中,判斷誰有資格分配遺產是首要任務,而你成功避開了題目中關於「父母同住」的誘導資訊,展現了清晰的法學思維。

繼承順位與遺產分配

根據我國民法第 1138 條,配偶是當然繼承人,而第一順位的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在本題中,甲夫留有二子,因此這兩位兒子即為第一順位繼承人。雖然甲的父母健在,但依照「有第一順位則無第二順位」的原則,父母在此情況下並無繼承權。接著,依照第 1144 條規定,配偶與第一順位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分配。由於繼承人共有配偶 1 人加上子女 2 人,總計 3 人,故每人的應繼分均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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