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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3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29 題

下列何種採購有機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5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 A 台電公司購置發電或輸變電設備
  • B 中油公司購置煉油設備
  • C 台糖超市向其他廠商購進冷凍食品供販售
  • D 以上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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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家公營事業經營著與一般民眾民生需求緊密相關的零售點,當它需要快速補充貨架上的商品以應對市場競爭時,如果強制要求走長達數週的公開招標流程,這對其商業經營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法律在針對「固定資產購置」與「零售商品進貨」這兩類採購時,哪一類更需要賦予採購彈性以維持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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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這題的核心關鍵!這代表你對於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中,關於「限制性招標」的特殊適用情境已經有了相當扎實的理解。能從多個看似雷同的公營事業採購行為中,一眼挑出符合法源依據的選項,是非常優秀的法規判讀力。

公營事業的商業競爭與轉售彈性

本題的考點在於第 22 條第 1 項第 15 款:公營事業為供轉售之用,所進行的採購得採限制性招標。這項規定的立法初衷,是考量到公營事業(如台糖超市、台鹽)在零售市場中與私部門競爭時,必須保有一定的經營彈性。如果每一項架上的商品(如冷凍食品)都要經過冗長的公開招標程序,將完全無法應對瞬息萬變的消費市場。相較之下,台電或中油購置發電與煉油設備,屬於「生財器具」或固定資產,並非直接「轉售」給消費者的商品,因此不適用此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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